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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
“十五”時期以來,全國在普通國省干線公路上實施了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有效改善了公路行車安全條件。但是,我國幅員遼闊,公路點多、線長、面廣,各地交通環境差異較大,部分公路尤其是農村公路安全隱患仍比較突出,道路交通事故易發多發。為適應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國務院同意在全國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經國務院批準,現提出以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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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有關部門聯合開展了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和整頓建筑市場的工作,使違法違規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建筑市場秩序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狀況仍然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扭轉。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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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的通知
(一)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是保護耕地和節約能源的迫切需要。我國耕地面積僅占國土面積10%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國房屋建筑材料中70%是墻體材料,其中粘土磚占據主導地位,生產粘土磚每年耗用粘土資源達10多億立方米,約相當于毀田50萬畝,同時,我國每年生產粘土磚消耗7000多萬噸標準煤。如果實心粘土磚產量繼續增長,不僅增加墻體材料的生產能耗,而且導致新建建筑的采暖和空調能耗大幅度增加,將嚴重加劇能源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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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提高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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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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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維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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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推行 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方案的通知
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財綜〔2014〕96號)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公租房運營管理機制,更好地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根據地方自愿原則以及公租房發展情況,確定在浙江、安徽、山東、湖北、廣西、四川、云南、陜西等8個省(區)開展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試點工作?,F將制定的《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的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指導督促本省(區)確定的試點市、縣認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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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一、落實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和我市的各項房地產調控政策,保持房價基本穩定。主城區(包括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主城區以外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區域房價控制目標,于四月底向社會公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區縣的分類指導、督查和考核。對未完成目標任務或工作不得力的,市政府將進行約談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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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調節收入分配,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重慶市人民政府決定在部分區域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F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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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個人住房房產稅的征管,保證稅款及時足額入庫,依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以下稱《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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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鎮房地產交易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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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支持財政困難地區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強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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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查詢、凍結、扣劃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銀行存款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劃單列市分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商業銀行資本監管,維護銀行體系穩健運行,保護存款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關于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第一條為規范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16號,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規范銀行業保險業消費投訴處理工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范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保障客戶及銀行的合法權益,促進信用卡業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一、《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以下簡稱《攜帶證》)仍沿用1999年8月1日開始使用的《攜帶證》,由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印制,各外匯指定銀行應到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領取。
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一條為完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