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產權私房拆遷,土地證是已亡的兩位老人,產權證上四個子女,老大已亡,老三在今年亡故,老三和老四無婚姻無子女,現在老大的兒子代位繼承,繼承者享受過父母單位福利分房,購買過經濟適用房,其余在冊人員都未享受過國家任何福利補貼,請問拆遷補償款老大兒子代位繼承能分割總額的三分之一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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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過共有產權保障房的,還能享受到動遷福利嗎,現在
1.你不能享受拆遷安置,因為你的名下有住房.(即福利房)享受過福利房的就沒有權利享受安置.2.如果妻子家里的自建房是登記在她或你的名下,那么你們夫妻共有的房屋面積就超過了你應享受的住房面積,那么你就沒有住房補貼.如果登記在其父母名下,那么你你好,請問一下我們農村有一間老房子,老房子的房產證是寫兩位兄弟的名字,但是目前老大已去世,老二建在。現在想把房產證分割成兩本,然后在繼承我。老大去世了只能老大的兒子繼承,但是老大的兒子不想繼承這個房子。老二這邊的家人想分割房產證,老大的兒子不想繼承,那有辦法分割老房子的房產證嗎
你出了十幾萬,在證據嗎?如果有證據,保管好,將來上法庭也好有個證據。如果房產證換成了老大和老二的名字,就麻煩了,現在上法庭只認房產證的名字,你在房產證上不換成你的名字你就沒有產權,房子當然就不屬于你的了。如果老大不同意換,你就準備好你的裝修享受過福利分房,還能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福利分房跟繼承遺產應該是兩碼事吧,除非有具體的關聯,具體維權方法可以點擊頭像獲取咨詢服務。子女集體出資為老人買房,登記到老大名下,老人過世,子女如何繼承。老大是否有權利獨吞房產?
按照繼承法的相關順序進行繼承。依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父母給老大付首付買的房子,房本名字是老大,現在父母去世了,老二有這套房子的繼承權嗎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的所有權人是登記在房產證上的老二所有。老大要想得到房屋或房屋的份額必須1、老人臨終前立遺囑房屋給老大;2、通過法院撤銷房產證、確認房屋所有權為共有關系。由于老二對房屋進行了重大的修繕,因此老二對該投入份額享有所有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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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