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村委會以危房保安全之名,停水停電強逼出村強拆房屋,至今被拋棄他鄉,強扣一切財物。實際在強拆的原址,建停車場,因不知詳情,以實施強拆的主體村委會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經一審査明,事實是鎮政府委托村委會強制強拆,但以民實實體判決,以查明的事實和法律規定,應為行政訴訟案,不服上訴二審,維持。不服申請再審,認為并無不當,再不服申請市檢監督,同樣維持民訴。一審明顯以虛假偽造證據違法辦案,有關主要證據拒絕質證查明事實,以鎮政府提供為由直接采用違法偽造的協議,鎮政府暗中委托虛構的危房鑒定,明顯違背眾所周知的事實,強行扭曲為民事,并且違法辦案,對提交的證據拒絕簽收手續,對庭審筆錄要求簽字,以高清錄像庭審拒絕簽字認定,要求提供庭審筆錄上訴,又以未簽字無用,故意造成庭審資料毀損,二審違反審判組織程序,由法官助理和書記員二人審理,無視本案查明的委托事實和法律規定,以一審用虛假證據的認定維持,再審同樣,監督也是如此。根據一審查明的委托強拆事實,提起行政訴訟,又以民事訴訟已經認定事實足以證明判決正確,查明的本案事實無法成為事實,上訴,也是同樣作假,再審,還是無視事實和法規作假,再申請市檢監督,也是如此,本案事實被以明顯虛假偽造證據的認定強加扭曲取代,審判公權成了徇私徇情枉法的工具,事實和證據具在,但無法院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公正辦案,屢屢申訴,拒絕接收,郵寄申訴,泥牛入海無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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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案,村委會以偽造危房保安全為由,進行停水停電強逼出村強拆,之后棄之他鄉小旅館,毀壞財產,拉走一切生活物品,丟下一切自己負責,從此不管,無奈起訴民事,經一審査明是鎮政府委托村強拆的事實,但以民事判決。不服,上訴,維持。不服,再審,認為并無不當。不服,申請市檢監督,同樣認為是民事,不屬行政。申請復查、申訴拒收,郵寄無音,怎么辦
你這邊只能起訴對方要求對方支付小孩的撫養費 你生小孩費用也可以主張 但是有些法官不支持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非常感謝。判決的事實以案件不相符
刑事案件一審與事實不符,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提出上訴,檢察院可以提出抗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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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