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和下面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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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你可以拿回應由的工資以及6個月的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原問題:《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已近9個月及補償金的問題?》回復于 2022-05-16 14: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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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那要了解是公司托欠的真正原因了,如果是因公司周轉確實困難托欠兩個月工資,做為企業的員工也應理解下,或向公司主管講下員工的處境,能否先發部分工資以維持正常的生活保障.要是惡意托欠,那要想辦法要回你的工資再離開啦|||工資拖欠問題很多經營不好的公司拖欠員工工資,違法辭退員工,拒不結工資和賠償
首先建議您同單位協商解決,這樣最快;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及經濟補償金。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拖欠工資 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并采取以下措施:【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公司拖欠員工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搜集相關證據(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并采取以下措施:【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2】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請求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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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