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貴了幾十萬,可以以疫情原因預期款項無法到賬為由,要求解除合同嗎?(因購房款已經支付對方)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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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李先生經某中介公司介紹,看中了一套住宅,并與中介公司簽訂《買賣要約通知書》,約定“李先生同意以90萬元購買該套住宅,若中介方能將該住宅以低于90萬元的價格成交,李先生則將差額部分的50%獎勵給中介方作為傭金”。同時,李先生交給中介公司 2 萬元定金。經中介公司努力,業主同意以 87萬元出售該物業。李先生與業主、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但后來李先生了解到該住宅所在小區內其他同類型、同面積的住宅售價都不超過78萬元,甚至有類似物業售價僅 72萬元左右。據此,李先生認為中介公司在交易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屬于違規操作。因此,要求中介公司退還他所交的2萬元定金,并終止交易。但中介公司表示:《房屋買賣合同》是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中所有條款都是交易各方真實意愿的體現,因而并不存在欺詐行為。至于李先生聽到同一小區同面積住宅價格低于所購買的住宅,這種情況在二手市場十分普遍,關鍵是買賣雙方經協商以何種價格成交。所以中介公司要求李先生繼續履行合同,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違約責任。 原問題:《二手房買貴了能與中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回復于 2022-12-08 1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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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原因,簽訂的租房合同,無法入住,如果解除合同,算違約嗎
在疫情期間能否解除租房合同法律中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可以由租賃雙方協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以企業沒有給員工買社保為由解除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嗎?
當然可以要求單位支付補償金。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疫情期間在實習期公司實習最后一天以不能勝任崗位為由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賠償嗎
你好,這要根據你具體情況分析判斷,可以聯系我。解除合同,要求對方結款,可對方以帳上沒錢為由,有資產
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您好因為我的原因不能支付買房貸款,可以協商解除合同嗎?
(一)如因開發商原因致使買房人未能獲得貸款的,例如項目手續不齊全、存在違規開發等不符合銀行發放貸款的標準,買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如因買房人的原因,例如買房人沒有積極辦理貸款,或者沒有向銀行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等情況,買房人則不能要求解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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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