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的通知
2025-08-01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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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的通知(勞社部發[2003]38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為貫徹落實《中共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
《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3]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 號)精神,切實做好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特別是技師、高級技師的培養工作,我部制定了《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分解細化任務,加大工作力度,認真組織實施,并將實施本計劃的方案于2004年2月10日前報我部備案。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2003年12月31日
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中發[2003]號)精神,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我部決定在全面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培訓工程的基礎上,從2004年到2006年的三年內,在全國開展“三年五十萬新技師培養計劃”。
一、目標任務
(一)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為指導,適應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要求,從2004年至2006年的三年內,在制造業、服務業及有關行業技能含量較高的職業中,實施50萬新技師(包括技師、高級技師和其他高等級職業資格人才)培養計劃,通過企業崗位培訓、學校教育培養、個人崗位提高相結合的方式,加快培養企業急需的技術技能型、復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知識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動技能人才隊伍的整體建設,帶動各類高、中、初級技能人員梯次發展,形成“培養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養與使用的激勵機制。其中,2004年培養10萬名新技師,2005年培養15萬名新技師,2006年培養25萬名新技師。
二、主要內容
(二)鼓勵各類企業結合生產實際,開展技能提升和崗位培訓,做到按需施教,學用結合。指導企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開展技師培訓,建立高技能人才業務進修和培訓制度,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他們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術技能水平。完善推廣名師帶徒的措施,開展技術攻關、創新創效、拜師學藝、觀摩研討和技能交流等活動。行業組織和企業集團要結合行業企業發展,制定技師培養規劃,總結技師成長規律,推廣技師培養經驗,逐步做到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推動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以及高等職業院校改革,完善教學方法,突出專業技能訓練,強化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的內容,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作用,采取校企合作、定單培養等方式,開展后備青年技師的培養工作。整合社會培訓資源,搭建多功能、高層次的技師培訓平臺。有條件的城市,可建立高技能人才實習訓練基地。
(四)改革技師考評辦法,暢通高技能人才成長通道。按照“統一標準、自主申報、社會考核、企業聘任”的原則,全面推進技師考評制度改革。取消技師報考的比例限額,凡符合技師申報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自愿申請參加技師資格鑒定。打破資歷限定,對掌握高技能、復合技能且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可適當放寬技師申報條件。突破年齡限制,鼓勵更多具備高超技能的青年職工參加技師考評。打破身份限制,鼓勵不同所有制企業的職工參加技師資格鑒定。對專業技術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參加技師考核的辦法,可由各地結合實際先行試點。
建立和完善以能力評價和業績考核相結合的技師評價體系和評價方法。考評內容采取技能鑒定和綜合評審相結合。技能鑒定按照技師資格標準,重點考核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綜合評審突出技能運用及所做貢獻,重點考核工作業績、技術革新、傳授技藝及職業道德等。評聘方式實行資格認定與聘任分開,對取得技師資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實際需要進行聘任。企業可在關鍵崗位、工序設立首席職位,發揮技師的技能領頭人作用。
(五)廣泛開展技能競賽和評選表彰活動,創造技師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注重在不同行業和職業領域中發現和選拔具有高超技藝、突出業績的技能人才。擴大技能競賽獎勵范圍,從2004年起,對各省級和大型企業集團開展的技能競賽中獲各工種決賽第1名的選手,可授予全國技術能手榮譽稱號。進一步做好評選表彰工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技能人才給予相應的獎勵,并可晉升為技師或高級技師。要提升技師的社會地位,營造尊重技能人才、爭當技師的良好氛圍。
(六)提高技師的待遇水平,建立高技能人才開發交流機制。引導企業建立“使用與培訓考核相結合,待遇與業績貢獻相聯系”激勵機制,大力推廣技師、高級技師與相應專業技術人員在工資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做法。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建立技師津貼制度,提高其待遇水平。在各地區、各行業創建的技師工作站中,建立技能人才、技能成果信息庫,開展科技成果轉讓、絕招絕技展示以及創新創業等活動。同時,要發揮各地、各行業技師協會的作用,定期組織同業技能交流活動,做好技術攻關、傳授技藝、傳播技能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強基礎建設和技術支持。根據市場需求和職業發展趨勢,按照培養技術技能型、知識技能型和復合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充實和完善國家職業標準和國家題庫。積極開展遠程培訓和仿真模擬教學訓練。編寫和出版一批突出技師培養特色的實用教材。
(八)積極籌措資金,確保經費的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重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要向當地政府爭取專項經費,用于本計劃的組織推動和基礎工作開發。行業、企業應從職工教育經費(占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中落實技師培訓經費。教育培訓機構可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學員收取一定的培訓費用。
四、組織領導
(九)各地區、各行業部門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統籌規劃和組織領導。勞動保障部高技能人才辦公室負責本計劃的總體規劃和組織推動。各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組成的高技能人才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地區計劃并組織實施。行業部門和企業要做好技師培養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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