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調解后公司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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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勞動仲裁是一裁終局,如果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法院起訴,仲裁就生效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勞動仲裁起訴到法院后,大多數法院按照簡易程序審理,審理期限3個月,也就是說,從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理完畢。開庭日期大多數在立案后1各月左右。 原問題:《請問勞動仲裁調解后,公司沒有履行協議如期付款,且款項不多,我可以繼續依法申請勞動仲裁嗎》回復于 2022-05-14 03: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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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工資
展開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仲裁調解沒支付工資
應該在2019年7月5日起,向欠薪方索要工資,如果欠薪方不履行協議,可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一般在協議期限內,什么時候履行協議,欠薪方不履行協議承擔怎么樣的后果!申請強制執行不可時間過長,一般在索要欠薪無果一到三個月內! 原問題:《欠薪仲裁調經勞動仲裁公司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款項
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結果出來后,公司未按規定時間打款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已仲裁,公司不按調解按期支付,現想要拖欠工資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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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