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戶口能在上海辦理離婚?
婚姻家庭上海 上海2025-08-02 14:5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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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訴訟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不可以。協議離婚由雙方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 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的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擴展資料: 離婚登記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原問題:《如果夫妻雙方都是外地人,在上海能辦離婚手續嗎?》回復于 2022-05-14 02: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