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單位續簽勞動合同,和合同加了一個條款我不想簽,應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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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找我續簽合同,合同存在不合理條款。
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最遲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后的一個月內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單位未和我續簽書面勞動合同,我一直干到今天,不想在這兒干了
續簽了勞動合同又不想干了,提前30日書面辭職。《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原問題:《續簽了勞動合同又不想干了怎用人單位無故不續簽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怎么辦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再與職工續簽而導致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當然,如果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勞動合同單位不續簽問題咨詢
原問題:《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怎么辦?》勞動合同沒有續簽和變相裁員
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08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后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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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