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后因為用人單位耽誤忘記導致入職半年后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此時乙方還未簽立合同,可以申請補償嗎?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說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需要舉證證明的,如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一定的培訓,經過培訓以后,勞動者仍然不能適應該工作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否則用人單位的辭退屬于一種違法辭退。1、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2、如果勞動者不簽: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1)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2)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此時,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2倍作為賠償,即:在勞動者工作不滿3個月時,除給勞動者應得的實際工資外,還應給勞動者一個月的賠償金。法律依據是: (1)《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由上可知:勞動者依據第37條自己主動在試用期內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第39條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金】。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沒有具體規定,我的理解主要是:1、不符合公司招聘時對相應職位的要求2、缺乏實際工作能力,經培訓、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等等。 原問題:《是簽了三個月的試用期,還差最后一天就到期了,最后一天她說試用期不》回復于 2022-11-16 13:48:29
相似問題解答
我入職3個月以后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日期是我入職那天的可以申請賠償嗎?
【法律分析】對于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單位應該在與您建立勞動關系后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您可以向單位主張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單位解除勞動關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
你好,入職超過兩年,現在要求兩倍工資賠償,已經超過仲裁時效。會得不到支持。未簽勞動合同而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的,應當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分段計算時效。而不是從離職后開始計算一年。 原問題:《入職兩年多,未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兩倍工資賠償,是否過你好,公司入職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反勞動合同法 但是現在很多勞動者喜歡 因為可以主張雙倍工資你好,入職已滿三個月還未簽勞動合同
試用期三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肯定是違法的。已確定勞動關系,一個月之后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用人單位就應該應支付員工2倍工資。如果公司并沒有給你,那么說明公司在侵害你的個人利益,所以可以起訴公司,要求相應賠償。擴展資料:根據《勞動合同入職表算是勞動合同嗎
從入職登記表和保密協議的內容來看,不能視為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作出了明確約定,勞動合同除了應當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身份信息外,還應載明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