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勞務糾分案件判決不公,請問該怎么辦?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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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9條規定,用人單位不服裁決,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3】對勞動爭議仲裁書不服,單位上訴到中級法院,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4】中級法院,只對裁決書的內容進行審理。【5】單位如果沒有提出新的證據,一般的情況中級法院是維持裁決書的裁定的,自立案開始起,在30日內出終審裁決書的。 原問題:《勞動合同糾紛一審審判員判決不公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2-21 1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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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不公平我該怎么辦
可以提起上訴勞務糾分,拖欠工程款
用單位故克扣勞者工資打12333電投訴勞局監察隊投訴 由勞監察隊責令用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支付要加付賠償金 律依據:《勞》第五十條 工資應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者本克扣或者故拖欠勞者工 原問題:《我是做勞務的。老板欠我工程款很多怎么辦》投訴法官,把婚約糾分以離婚財產糾分判決
第一,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勞務糾分,老板欠工資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舉證責任在與用人單位,如果用人單位舉證不了已經發放勞動者的工資,則仲裁委會裁決支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申請仲裁勝訴的把握還是很大的。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為簽訂勞動活同,參生的勞務糾分
約定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且必須簽定合同,如果待遇差不多就可以,假如只為了個保險和正式員工的待遇,建議參考一下其他正式員工的待遇、福利,如差別和工作內容甚遠,才提出相關要求或至當地勞動部門、工會組織投訴、反應情況。假如待遇僅超出最底薪資標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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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