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單位以不服從安排單方面辭退員工如何維權?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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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就是說,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出具書面辭退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不出具書面辭退證明,勞動者要成功維權,應當注意兩點:第一要有證據意識。單位辭退員工需要做一定的工作交接,進行相應費用和薪資的結算,那么這些工作交接或薪資結算本身就等同于退工手續,勞動者可以依據這些證據主張自己的權利。第二維權要及時。單位口頭提出辭退時,勞動者要對該辭退行為提出自己的質疑或提出補償要求。如果單位明確答復拒絕支付經濟補償的,勞動者可以在當天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提出仲裁要求。員工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維權主張的,主張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就不會給單位提供反稱員工曠工的借口。至于用人單位將辭退員工解釋為崗位調整或放假休息,這樣的事由是與現行的法律、法規相沖突的。崗位調整,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崗位變動協議;放假休息,單位要提供相應的依據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等。這些都屬于用人單位保管的證據,用人單位應當提供舉證責任,舉證不能的將要承擔不利后果。 原問題:《員工被無故辭退如何維權》回復于 2022-05-22 17: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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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 不服從工作安排
你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內容是什么單位未和員工鑒定勞動合同 半年后辭退員工 員工該如何維權
公司根本沒有和員工簽的合同要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雙倍賠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公司單方面辭退員工
如果員工違反了合同規定以及法律規定,又或者達不到用人單位要求,公司可以辭退員工。同樣的,員工也同樣可以辭職,也就是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后30天,即使公司不同意,那么勞動合同也失效。還有就是公司違反了用工合同或者法律規定,員工也有權辭職。這都是您好,單位無故提前辭退員工怎樣維權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辭退)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于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詳細咨詢可以聯系我: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勞公司以不服從安排為由讓我停工合法嗎
可以去勞動局去告他 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原問題:《公司以不聽從工作安排為由辭退員工,可以要回經濟補償金嗎》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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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