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任職公司派到居住鎮區銀行當安保,工作了5年后銀行撤點,公司要求調回市區工作后又要調更遠鎮區,家有兩老兩小根本不能到幾十公里外工作只能辭職,公司補了一千五百元,工作了五年沒休過年假公司也沒補,現在過了差不多兩年能追討不,算拖欠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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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不合法,屬于違法辭退勞動者,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銀行要求保安公司辭退五十三周歲的保安換年輕人合法嗎》回復于 2023-01-05 08: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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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快遞公司干了兩份工作,工作了五天,快遞工資不結工資,請問該怎么處理呢
當看數字還是挺不錯的,、如果你只想做一下當過度的話,還是不錯的。你現在如果有些積累夠你用上2.3個月的話,建議你別做了。因為這不是長久之計,如果不是長久之計那干嘛還留著呢。你能這么問的話,就是在盼望著更好的工作環境、待遇。如果年輕,找一些比公司年假只能按比例休違法嗎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等法規沒有規定你提出的具體問題。就本人的理解,年休假本來就是一項職工福利性規定。公司和職工可以協商安排,但前提是按公司內部規章辦理。從公司的生產或管理來看,當然年休假安排在淡季比較有利。現在的年休假一般只要工作不滿我在公司工作快兩年了 還能要求雙倍賠償嗎?
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工作兩年,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工資條、工作證、其他勞動者證言等證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合單位說沒有年假,我已工作滿兩年,怎么賠償
這個問題怎樣說好呢,按規定是不公道的,但有些事情不是合不公道就可以解決的,比如特殊崗位有的還不能休年假呢,但要支付加班工資。為了公司利益有些單位要輪休以便公司工作不脫節或出問題,所以只要沒有剝奪你的年休假,甚么時候休假就不要太在乎了,這個也疫情公司說停社保,停工資,還讓工作,我和他談工資,沒談成功,我也就沒工作了,他說是我不工作,是我自愿離職
造成什么損失,公司應該拿出證據。 認真看我下面的回答,這是正確辭職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么,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提出辭職后,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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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