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業主對小區道路規劃的公共停車位不交服務贊,強行進行小區和堵大門物業怎么處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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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常見的物業糾紛案件中,大多數業主會因小區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而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那么,業主拒絕交物業費的理由有很多,以下這個理由成立嗎?理由:找不到停車位案例:業主王先生于2004年購買了一套位于A小區的住宅后,就一直住在這個小區。時隔多年后的2011年,王先生又入手了一輛代步車,誰知剛將新車開回家,小區物業的保安人員卻不允許王先生的車輛進入小區。王先生只好找小區物業公司溝通,得到的答復是,目前小區內共有兩部分停車位,一部分是地下停車,是業主在購買房屋時一并購買,王先生并沒有購買停車位,因此不能將車停入地下。另一部分是地面停車,因小區規劃的地面停車位數量有限,已經被現有業主占用,因此王先生的車也不能停放。王先生表示,地面的停車位確實已經被一些業主占用了,但是有的業主一家就占用2個甚至3個停車位,這是不合理的;同時,小區還有部分綠地,物業公司可以把綠地開辟出來用于停車,王先生要求物業公司出賣幫助協調,但停車問題始終沒有解決。王先生一氣之下從2013年起拒絕交納物業費。后該小區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王先生交納物業費。法官提示:本案中,王先生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為物業公司未能合理規劃、安排停車位,王先生認為物業公司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不到位,因此拒絕繳納物業費。那么,王先生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物業公司對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對停車的管理亦屬于物業管理的范圍。但本案中,王先生主張的沒有停車位的問題,并不屬于小區物業的管理不當,也不屬于不繳納物業費的合法理由。該小區地下停車位為開發商對外出售,王先生沒有購買停車位,自然不能停放車輛。小區地面的停車位系被其他業主占有使用,并不存在物業公司私自占用的情況,對于小區已經規劃為停車位的部分,屬于小區公共區域,權利歸屬于小區全體業主,物業公司僅為提供管理,并無權將其他占有了多個車位業主所使用的停車位分配給王先生;而對于未規劃為停車位的部分,物業公司無權擅自劃立車位。最終,法院判決王先生支付物業費。(以上回答發布于2016-01-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搜狐焦點為您提供全面的新房、二手房、租房、家裝信息 原問題:《業主因小區停車難拒交物業費 這樣合理嗎》回復于 2022-12-21 05: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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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小區公共區域放石墩和畫車位合法嗎?
小區內停車位的設置,須根據規劃局制定的規劃總平圖嚴格實施。當初小區建設審批的時候,規劃局已規定了該小區的停車位數量及位置、類型等。。。建設單位不得無故增加或減少小區內的停車位,也不得隨意更改停車位位置。否則視為違反規劃設計要求,可向規劃主管你好 小區業主侵占公共樓道改怎么處理
現在類似的情況太多了。占用公共樓道本身就是侵占共同業主的利益。共用位置屬于全體業主共有,但是每個人都有義務來維護。個別業主霸占“地盤”,也是對其他業主的不尊重。物業公司作為小區的物業管理者,就要維修全體業主的利益。對于共用區域有管理的責任,小區內公共道路兩側停車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現被物業占用出租,如何維權?
建筑區劃內規劃建設的車位屬于開發商所有;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之外新增的車位,且占用了公共土地,則屬于小區業主共有。對業主共有的地面車位可以采取出租制,但應當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對小區業主共有的地面車位進行出租,是一種經營行為。這小區公共停車問題,小區沒有固定停車位,物業不同等對待業主,請求幫助
這個要看你以前跟前物業公司是怎么的糾紛了 以下幾種情況可以不交物業管理費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注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我的車停在小區的公共停車位,被人惡意堵住了,而且對方是把車停在小區公共道路上的
可以直接叫交警把車子拖走。前提是停在合法的位置,比如劃線停車位,特別注意:沒在劃線停車位的路邊停車導致他人損失的都是不合法的停車。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活動過程中,能將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狀態。交通安全意味著人或物遭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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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