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前財產協議,以女方名義貸款,雙方共同還貸,女方從21年3月份開始,不再履行共同還房貸義務,目前需要辦理過戶回來給男方,由男方把剩余貸款還清,還清房款后,女方會收到銀行過戶房款,女方并把該筆資金全額歸還給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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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夫妻共同房產男方要求女方還完貸款后過戶給女方,過戶后女方重新貸款買下房子,女方呢拿著應得的20萬搬出房子!男方繼續打房貸!如果男方不打房貸女方征信會不會影響以后買房!
原則上你不能享受首次購房政策,參考原因有兩種情況: 1、你的家庭成員里現在名下有房產 2、你的家庭成員里以前有過貸款購房記錄(不管貸款有無還清) 你現在的家庭實際是你個人了,房子給了女方,那你現在沒有房子,但是這套房子在銀行有你貸款記錄,所雙方共同買房,房子全款300萬,男方支付200萬,女方支付50萬,由男方貸款50萬,支付房款時可以男女方各自支付嗎?
房屋是特殊財產,現行法規為產權登記制,因此是否為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與婚姻法規定的非登記制財產不同,產權證為誰就是誰的。但是在日后進行財產分割時,產權證上沒有名字的配偶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進行合理的財產分割,婚前男友產支付的該房屋貸款及婚后共男女朋友在未訂婚時雙方共同出資買房,房為期房,房產寫的女方名字,貸款也是以女方名義貸款。現在分手男方要求女方家還他之前所付房款及貸款,現房產跌價,女方不認同所付房款應以現在房價和直到拿到房產證所還銀行利息來付男方房款。這房款應該怎么支付?
要看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如果是女方的名字,房子歸女方,除非男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購房付了多少錢叫女方償還,繼然是處對象又沒結婚,房產證上應該沒有男方的名字吧! 原問題:《處對象期間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女方出的多,貸款以女的名義貸款,現在感覺不合2021年3月離婚,離婚時男方欠銀行30萬,離婚協議,全款房歸男方,貸款房歸女方,還貸人女方,離婚后女方名下房子一直沒有去掉男方的名字,目前又再銀行借了很多錢,目前女方可以去銀行把房貸還清,去房管所去掉男方的名字,房管所會讓去掉嗎?
需要兩個人一起去房管局辦理。具體處理辦法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男方父母婚前付首付并且還完貸款 婚后加女方名字 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男方自己首付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貸款,房屋的產權是歸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房產證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男方將自己的房屋產權無償的贈與了女方一半,這時候這個房屋的產權就是男、女雙方各占一半的。需要向您說明的是,男方婚前首付后,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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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