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給員工待崗合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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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待崗:是指職工在與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前提下,離開原崗位,并且暫時不安排新工作崗位的情形。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8條規定:“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 用人單位支付生活費的,必須同時承擔應當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 至于單位先讓員工待崗再定制度,只要單位的規章制度是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勞動者的勞動權利,督促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體現權利與義務一致、獎勵與懲罰結合,明確單位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工時休假、職工獎懲,以及其他勞動管理規定就合法。 原問題:《單位先讓員工待崗再定制度合法嗎》回復于 2022-11-11 19: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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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一下,公司安排員工待崗合法嗎
待崗:是指職工在與單位保持勞動關系的前提下,離開原崗位,并且暫時不安排新工作崗位的情形。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8條規定:“企業下崗待工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公司要求待崗,員工可以拒絕待崗嗎 待崗必須要簽署待崗協議嗎?
非因員工本人過錯,用人單位部分或者整體停產、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停工員工在停工期間的工資:(一)停工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在待崗期間支公司給員工交的異地的三檔醫療合法嘛
單位為職工購買保險是法定的,即使你申請了你們的協議也無效。當然單位在異地為你們買保險這也不符合規定,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要求糾正,最好匿名,否則讓單位知道就不好混了。 原問題:《公司為員工購買異地醫療保險是否合理?》公司項目沒了,公司要求員工待崗,員工如何做
找兼職做是可以的,且一個人也可以簽兩個勞動合同。《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沒有規定一個人不能同時簽兩家公司的合同的條款,但有約束企業的條款。規定了:企業招用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造成原用人單位損失的,要承擔責任。一、《勞動法》的規定:第你好,請問一下公司沒事情做,讓員工待崗,待崗期間工資支付按什么標準
因何原因待崗?工傷,是全發的,不扣工資、獎金。女職工計劃內懷孕,產假期間,也是工資全發的,但獎金可以不發。其它還有什么待崗的?一般不上班,就不發工資了。具體問一下你們公司的人事部。 原問題:《如何確定員工待崗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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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