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返費聲明和勞務合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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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為您轉載以下資料,希望有幫助。 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準予扣除。”再緊接的第二款中明確定義“工資薪金”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區別如下: (1)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解釋: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2)從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不同來看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的區別。 1 .從內容上分析 勞動合同關系下,勞動者作為用人單位的一個成員,在內部勞動規則約束;根據用人單位需要進行勞動,并根據勞動者的職級、能力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同時用人單位要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及合同約定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勞動者服從于用人單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系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工資薪金所得。 勞務合同關系下,約定的是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勞動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則下,根據合同約定事項自主安排勞動內容,勞動者不受支付報酬一方的的管理,勞動者服從于合同約定的勞務事。 個人因與用人者之間存在這種勞動關系而取得的勞動報酬就是勞務報酬所得。 2 .從適用的法律規范來看 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律規范來調整,而勞務合同由民事法律規范來調整規范。 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勞動者必須參加到用人單位的勞動組織中去,擔任一定的職務或工種,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遵守勞動紀律,雙方存在隸屬關系。 而根據勞務合同提供勞務的一方不受用人單位的行政領導和指揮,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 原問題:《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的區別?》回復于 2022-12-05 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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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問一下勞務合同和勞務協議有什么區別嗎
1、協議書與合同書沒有實質區別. 2、只要你們雙方的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比如勞動法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規定),且協商一致,都是合法的。但協議中被雇傭者的義務應當是符合常理,且能夠達到的,否則就有顯示公平之嫌。 3、你可以在協議中約定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有什么法律依據
你好,區別是:(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如前所述,勞務關系中的用工主體范圍則更為廣泛,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2)主體雙方之間的隸屬性不同。勞動關系中,主體雙方具有隸屬性,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成員,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單我和中介簽了一個臨時勞務派遣合同,中介把我送到一個地方,那里有勞務派遣公司,中介和勞務派遣公司不是一家的,和勞務派遣公司又簽了合同,和中介簽的工資高,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低,中介說中間差價他們補,和中介簽的合同有用嗎
個人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拿不到的吧,我覺得一般正規中介是不會提前收費用的,提前收取費用的在我看來都是騙子和黑中介,建議你還是多看看多了解一下,不要被騙了時間,又騙了金錢。 原問題:《中介介紹的工作,但是和另一個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中介承諾中介我想請問一下,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別。若是一直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但是公司與我簽訂的是勞務合同我需要如何證明我們是勞動關系
你們單位不跟你簽勞動合同和不給你上保險是違法的. 按照現在實施的勞動合同法:1.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勞務合同糾紛,拖欠勞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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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