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事兒,口頭請假十天,只過了天,就打電話給我回去上班,因我走不開,我也說了讓人家找人,當天就讓我辦離職手續這合法嗎
相似問題解答
口頭請假批準了,然后第三天人事打電話說我曠工,讓我離職,這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嗎
問題描述的不是很清楚。公司職工可以提出請假,但除病假、喪假等法定的假期外,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準。未經用人單位批準的,而仍不上班的即屬于曠工。在你曠工兩天的情形下,若你僅打電話請假,在公司未批準的情況下,仍然超過一天沒去上班,即構成嚴重違反公您好,我在單位準備離職了!報告提上去了!過了十天我不想離職!要收回離職報告!上面的人不同意!我該怎么維權
勞動法規定在員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申請之后,最多30天就可辦理離職手續,就是說你遞交辭職書之日起,要繼續做30天再離職,當然公司有合適人選接手隨時可以讓你辦離職手續,如果沒有最多留你30天,就算沒人接手,你第31天直接辦理離職手續就可以了。我請假不同意離職單也簽了給我算曠工3天離職
在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至公司審核批準離職前,你均屬于該公司員工。所以你必須按照公司制度來執行。你單方面曠工屬于違紀行為,公司可以按照其制度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做出相應的懲罰。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原問題:《我已經提交離職報告了,我請事假3天公司未批我因為辭職當天不來上班,被公司以曠工為由克扣我三天的工資這算合法的嗎
員工只要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的義務就可以在30天后離職。如果企業確有困難應該征得員工的諒解,與員工協商解決。過了離職期不上班就算礦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扣工資就更是嚴重違法行為,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解決。 原問題:《辭職不批算曠工一天離職申請滿三十天了不想讓我離職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非試用期內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展開全部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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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