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承包了,安排的調崗不想去,公司讓我自己申請辭職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展開全部 如果公司給勞動者調動工作崗位,并且降低了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公司要給我調職我不想去如果離職可以要求怎樣的經濟補償?》回復于 2022-07-16 18:32:19
相似問題解答
勞動糾紛公司調崗后辭職
您好,您可以提起勞動仲裁。有需要的話,可以進行電話咨詢詳細溝通。被公司調崗,離職可以申請賠償嘛
用人單位變更勞動內容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所以公司強制調崗的行為違法合同約定,可以此理由被迫辭職,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有明確的崗位約定,單位沒有經過同意調離崗位,建議及時申請勞動仲裁,如果不去就會構成曠工自動離職的,以單位的調檔通知公司安排我調崗,我不同意,公司給我解除勞動合同,讓我先簽離職申請,我沒簽,公司讓我停崗停薪,我該怎么辦?
從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可以調整工作崗位。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對不公司想通過調崗逼迫我辭職
新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合同到期未續簽的超過一年以上可申請為無固定期限合同。你沒有續簽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公司原因,如果是公司原因你可以和他申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公司內部調動如果你不去可視為不勝任工作。你可以申請另換其他工作。另外,你可以從網上被公司強制降薪調崗
您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更改勞動合同內容必須雙方協商同意,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如果不能舉證調崗合法性和合理性就是違法行為,你申請仲裁勝訴幾率較大。望采納! 原問題:《公司強行調崗且降薪,我申請勞動仲裁勝訴后,公司起訴法院,說公司不是調崗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