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糾紛,不簽合同,在職生病住院請假一個月,扣了自己2600余元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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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沒簽訂勞動合同首先可以先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映,賠償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其次在工作期間的生病花費可以用醫保來報銷,但是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所以社保也就沒有繳納。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依法處理。 原問題:《我與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得病花費怎么辦?》回復于 2023-01-03 18: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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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病請假不到一個月,算不在職人員嗎?
如果一個月沒有上班是因為生病這種情況,肯定是要有醫院出具的證明書,證明你這一個月是要休息不適宜勞動的病假單的.只是請同事幫你請假,可能只適合請一兩天的短假. 但就算單位因此把你開除,也不可以扣留你的物品和工資.單位還是應該將在開除前的工資在職職工得了惡性腫瘤未上班,需要自己繳納社保金嗎
你好!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公司沒有給職工購買社保,責任完全在單位。假如職工生病住院,那么用人單位就要承擔全部的醫療費用。 原問題:《在職職工患肝癌、企業有義務交社保嗎》您好,生病住院公司扣了年假合法嗎
這個需要與用人單位的人事或者財務進行溝通我請假照顧生病母親,被公司辭退,跟公司屬于勞務關系,年齡。52歲‘
1、公司沒有合法理由辭退你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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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