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行為界定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于1993年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者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 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這一規定為《婚姻法》第四十七條所承繼: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原問題:《夫妻一方隱匿轉移財產行為應如何認定》回復于 2022-05-19 17:09:47
相似問題解答
夫妻混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又稱補充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沒有對其選擇適用的夫妻財產制進行約定或其約定無效時,依照法律規定所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設置法定夫妻財產制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夫妻在婚姻家庭共同生活中的經濟需要,解決在夫妻沒夫妻另一方婚內轉移財產可以起訴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轉移共同財產的不構成犯罪,但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專業辦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夫妻關系不好,懷疑對方有轉移財產行為
這種情況下,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方會少分或者不分財產離婚夫妻共同財產轉移
1、法律保護弱者,對轉移財產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財產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