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法院拍賣按揭房屋,優先受嘗抵押權人銀行,法院將結余款項交給我,現在銀行起訴還有本金未償還,請問這個是不是銀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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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權人不接受以物抵債,會失去優先受嘗權嗎?
抵押物多個債權人保全,抵押權人不經過訴訟,符合條件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優先受償權。《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當事人依據該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預抵押登記被其他案件查封可以拍賣嗎?以及拍賣房產款項是給申請執行人還是預抵押權利人的銀行先受償后多余部分房款再給申請執行人
可以查封法院查封的房產是針對房屋產權人的,說明房屋產權人有失當行為,所以法院查封了其名下資產。若查封后房屋產權人不能及時償還欠款,那么該房屋有被拍賣的可能,房屋的拍賣所得,要優先保障銀行的抵押權,銀行優先受償,之后剩余的款項才能用于下一位債銀行已經起訴法院要對房屋進行拍賣
肯定會拍賣一般情況下,法院會到當地中介咨詢大概能賣什么價錢(我們這里經常有法院的人來問,我們離房管局近)然后法院會定一個底價,貼個告示拍賣房產,不過拍賣的一般都比市場價低,拍賣完了還了銀行的錢,和手續費啥的,剩下的歸房主。建議:找當地中介,法院判決超過保證期,抵押登記的房屋為何判決還有優先受償權
由于已經超過抵押期限的情形,抵押權人無權主張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另外,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我想問一下,法院把我的房子拍賣了只夠還銀行的本金,利息還有30萬,這個能起訴銀行嗎?
這個問題是法律空白區域大家眾所周知的是,法院,海關等拍賣的房子車子往往都很便宜,低于市場價一半的不少,所以很多人都熱衷于這個途徑淘便宜貨對于法院而言,執行是一個老大難問題,現在樓市不景氣,為了盡快執行到位,低起拍價是合理的,真正拍多少錢也是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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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