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被欺詐起訴,主張無效合同
經濟糾紛吉林 延邊2025-06-05 13:00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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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所謂無效合同是相對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為無效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半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但是如果還損害了國家利益,則屬于無效合同。 2)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 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5) 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7)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可見欺詐在合同法中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他就是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希望對你有幫助。 原問題:《法律學中欺詐行為導致合同無效的條件是什么》回復于 2022-12-03 17: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