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煤礦工人我們單位要分流安置他要我們先簽離職協議這樣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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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沒事,可以簽;能夠證明是在用人單位安排下簽訂的即可,工齡是連續計算的;2、放假的前提是公司暫時無業務,幾個月內會重新開工;并且第1個月原工資支付;為了裁員,要求部分員工放假,是違法的;3、是的;4、可以;5、一般不受理;6、符合《勞動合同法》14條規定的,你們可以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簽,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87條要求支付賠償金,2N;7、以用人單位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N 原問題:《公司以“分流”的名義,要求我們解除合同,去其他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并拒絕支付賠償金。》回復于 2023-01-02 2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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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要搬地方,我不想跟,這樣的話是算我離職嗎
屬于單位違約,應該辦理離職手續并且得到補償。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的原因造成勞動者離職的,單位應當視情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或者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補償的情形,員工都可以要求給予補償,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根據《中我在用人單位干了十幾天,主動離職了,我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離職用人單位說先簽離職協議,再結工資這個合法嗎?
你的情況只提前三天即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試用期離職時需要提前3天,轉正后的離職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如果你做到了,到時你就可以離職,并在辦結后3天內支付工資,無需用人單位批準。但你要我們公司出去要離崗證沒有就進不去這樣算違法嗎?
工廠上廁所,要離崗證,沒有就不讓出去,這完全是侵犯勞動者人身權利的行為,勞動者完全可以拒絕,必要時,通過工會,勞動機關處理。法律鏈接:《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衛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我們簽過合同 他要辭退我
首先,公司沒有遵守合同,要補償或者賠償你,具體賠償按你的工種和工作時間算,可以與公司協商。還有離職函上要注明,因公司原因辭退你,這樣,就可以申請失業金。領失業金的話,在戶口所在地申請。外地員工,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望采納 原問題我們離職他要扣我1000,而且工資發的也不對
展開全部你們公司違法操作,在你辭職的時候,公司必須得一次性把工資給你,違反勞動法,如果他扣你的工資,在你本身沒有出現工作失誤給公司帶來損失的情況下,你可以直接去勞勸局申訴,或是申請仲裁,去你們公司的當地人民法院專訴也可以,說明你的訴求,(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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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