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崗我不愿意,公司拖著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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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從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有以下幾種情況:一、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可以調整工作崗位。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對不勝任工作的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崗。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可以不經培訓,直接調整適合勞動者工作的崗位。如果勞動者拒絕的,則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三、基于用人單位內部管理規定,對勞動者職務晉升時,有可能會發生調崗的問題。比如:《勞動合同法》約定,勞動者從事業務經理工作,那么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就是業務經理。如果該勞動者晉升為業務總監,則發生了調崗的問題。此時一般勞動者都不會拒絕,因此此種情形嚴格來講,就屬于雙方協商一致。四、基于用人單位內部機構調整等原因,需要調整勞動者至新的崗位上工作。這又分為幾種情況:1. 某一崗位的人員出現空缺,需要補充人員。用人單位將勞動者調整至新崗位。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變更《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不能單方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2. 由于用人單位內部機構調整,導致某一部門或崗位被撤銷,此時,屬于勞動合同簽訂時的事項發生重大變更,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協商調整工作崗位,如果勞動者拒絕的,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以上分析,對于第發生第二種情形、第四種第2項情形的,如果用人單位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則勞動者有權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發生第四種第1項情形時,如果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拒絕工作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則該行為違法,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當于雙倍補償金的賠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如上,不再重復。 原問題:《公司要調崗我不同意,就要解除我的勞動合同,該怎么辦?》回復于 2022-11-05 06: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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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培訓與調崗已以及不達標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雙方未能就變更工作崗位達成一致意見,勞動者也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可以調崗情形,用人單位單方調崗后,即以勞動者未到新崗位報道工作曠工為由,即時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 原問題:單位調崗問題,我不愿意調崗,老板和主管非得要我調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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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崗需要雙方同意,當方面解除需要經濟補償您好,我公司因為調崗降薪,我想要開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不給開,又說不降薪調崗,我不想去工作,算自動離職嗎?
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是否違法,需要分以下幾種情況: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我們公司要求冗調崗,我不愿意去。怎么處理
1、調崗屬于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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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