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要我調崗,前后差距大,我不同意,公司已經發書面通知了但是我之前轉崗人事是沒有改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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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公司采取給員工調崗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條款中必須包含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也就是勞動合同約定了工作崗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因此,公司未與員工協商,單方面調動員工崗位,屬于違法行為。2、員工不同意調崗,公司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給勞動者支付賠償金。3、單位違法解除合同,員工可以申請仲裁,并要求單位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擴展資料:關于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按照《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原問題:《公司要我調崗,我不同意,公司是否可以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賠償或補償?如果有賠償,如果賠?》回復于 2022-11-05 0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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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調崗公司怎么賠償我
這個要依具體合同條款的約定而言。合同中有沒有明確規定,公司有權調任不同性質工作崗位?如果沒有,公司調任就違約,現在就可申請仲裁要求賠償。至于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員工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公司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賠償。但是公司可以以此為由我不同意公司調崗,公司讓我離職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查看回答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工作內容的條款。工作內容是指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什么工作,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確定的應當履行的勞動義務的主要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范圍被公司辭退讓我調崗我不同意就讓我自動離職走人
易崗易薪這個在很多公司都是這么做的,不過你這里是公司說明了待遇不變的情況下,你就要拿到這個文件去找公司人事部門或者領導說清這個事。自動離職好像是沒有補償的。 原問題:《不同意公司調崗 公司要你自動離職 可以要求多少補償金》懷孕被公司發調崗通知書了,調我到同城市關聯單位繼續工作,我拒絕了了,公司把我辭退了,我仲裁后公司說是借調,沒有改變勞動關系不需要我同意
給你幾點建議:一,客觀分析一下,你的能力和崗位是否匹配,是否是公司骨干。如果你的能力足以勝任崗位,只不過公司老板狗眼看人低,那就提前做好跳槽打算,目前先委屈一時,接受調崗,等休完產假就炒老板魷魚。二、如果你的能力與其他人相比,確實有差距,在孕婦被公司調崗不同意維權 孕婦被公司強行調崗維權
公司不可以單方面的變動勞動合同里約定的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等內容。 變動必須得到員工的同意。如果員工不同意,強制調動的。員工可以投訴或直接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按原合同繼續履行。 如果公司以此為理由開除,可以要求雙倍經濟賠償金的賠償,或者要求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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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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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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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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