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法律問題想咨詢,應該算是房產糾紛,我們的房子是拆遷分的地皮的自建房,地皮是婚前分的房子是婚后男方父母出資建的,村里說統一辦房產證當時報上去的名字是男方的,我們第一次離婚協議房子給了次子,后來復婚現在男方出軌要離婚,男方母親說那房子是她的,房主是她的名字,他們在村里有人偷偷改了房主,說她是房主第一次離婚協議房子給次子沒經過她的允許她不同意,現在要把房子收回,我們第一次離婚協議是2019年4月4日,現在男方起訴離婚判決書判下來寫的有爭議,當時也跟法院聯系了,法院說確實沒寫清楚,但是判決書已經下來了沒法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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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男方婚內出軌,即將離婚,但房子即將拆遷,女方有權利獲得拆遷款嗎?房子是婚前男方父母蓋的,結婚后四五年拆的,拆遷后的房子寫的是男方的名字
由于房子是婚前購買的,而且是男方父母出資的,依法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房子相應的拆遷補償(補償款、補償安置新房)只是原房子的價值形態變化,所有權歸屬在法律上沒有發生變化,并不因拆遷變成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是不進行分割的。但如果拆遷補償的標房產證在男方名下,但是離婚時有協議說房子給孩子,房子沒過戶,可以要求男方過戶嗎?
房子是全款還是按揭的,按揭的話就過戶不了,需要采取別的辦法,具體情況,可以在平臺咨詢首頁上點擊我的頭像選擇一對一咨詢,詳細溝通。已經協議離婚了,但是當時離婚協議有一套共有的房子沒有賣協議上是兩人平分的,現在我想賣房子和男方分
你的情況可以明確以下幾點:第一,這套住房雖然以前在你的名下,但是是屬于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給了前夫,因此,房子雖然還在你的名下但是從根本上講房子已經不是你的第二,雖然房子在你的名下但是你已經無權處置包括變賣。因為如果過戶或變賣需要共同產權人房子婚前男方購買,協議離婚后房子歸女方,男方反悔,起訴的話房子是誰的
1、如果還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則協議沒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則協議生效了,男方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起訴,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脅迫和欺詐情形,則法院會駁回起訴; 3、法律依據: 1)《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沒有房本的房子是男方的名字錢是女方出的兩個人離婚后房子判給女方了,男方有照片背著女方賣了房子可以要回來嗎
房子問題男方要承擔舉證責任,畢竟現在唯一憑據只寫了女方的名字。婚前購買的這個房子一定義上來說,屬于女方個人財產,但是如果男方有證據證明房款全額由男方所付,可能這是女方個人對男方的債務,可以請求女方還債。總的來說,我的建議是盡量協商解決。就你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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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