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了離職,公司同意了但后面又不讓人走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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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罰款太高,選擇離職,但后來又選擇不離職了,公司不同意撤回,怎么辦
沒有辦法 雙方離職已經達成離職申請滿三十天不讓人走
可以直接走人就行。離職提前走不同意,還不發工資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即可,用人單位應當正常結算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提交離職后,公司又發了新的規章制度,但我在這之前提交的離職申請,工資是按之前的規章制度發還是按后面發的規章制度算
展開全部公司的規定大不過勞動法,以法律為準就行了,你提交離職后滿1個月就可以走人了,另外公司是沒有權力罰款的,因為罰款只有行政機關才可以的,除非是你讓公司損失錢了需要負責一部份賠償 原問題:《離職我已經交辭職申請但公司又拿出規定要提前三個月未滿一個月離職公司說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不讓走怎么辦
如果是正式員工,那么得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滿一個月才能走。如果別的公司想招你進去,你應該提前跟對方公司說好,你目前在職,辦理離職手續,按照勞動合同法需要一個月,問對方能不能等。不過你如果確實真的想走,一般公司是不會為難你的,是不是你之前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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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