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甲方簽房屋合同。我沒有安時打款簽的合同是一年。還沒有開始甲方就租給別人了。這算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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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問:那房主跟新的那家公司簽了合同 那之前前的那個合同還有效嗎?之前那個合同是4月份才到期答1:原合同已到期,房主與房客間為不定期租賃合同關系。【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答2:房客有權要求房主繼續履行合同,甚至訴諸法院要求確認房主與我愛我家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實際意義不大,最多再拖延一兩個月。只要房主向房客發通知要求解除不定期租賃合同,房客也就無任何理由再占用房屋了。所以,趁早另做打算吧。【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問:房主還說就不用陪違約金的事兒了,是這樣嗎?這種情況房主用賠違約金嗎?答:這就要看合同的約定了。按一般情形,合同中通常會對“單方違法終止合同”約定對應的違約金。所以,你自己看看合同,只要有,就可向房主要求違約金。【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問:我應該跟新的這家房地產公司再簽一份合同嗎?答:這個就由你自便了。不過,如準備訂,則需首先確認我愛我家有轉租權,或依據上述房主的過錯,要求房主確認我愛我家與你的轉租合同的效力。至于怕房租變,只要在合同中約定好“租期與租金”即可,其余沒甚好擔心的!大房東也好、二房東也罷,只要沒有法律約束他不得隨便漲房租的,換哪個東家都一樣。 原問題:《我與甲方簽了五年的一房居住合同,是通過中介簽字的,剛住一年,甲方要求要回該房子,》回復于 2022-11-02 1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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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干工程,跟我合伙人簽的合同,工程款甲方拖欠,合伙人不起訴甲方,我能起訴合伙人嗎?
合同法人指的是不是在合同上簽字的人,這樣的話甲方付款是有錯的,使問題變復雜化了。首先應找到合伙人,問他是不是有拿到工程款,如果確實有拿到,拿了多少應叫他出個憑據。憑據作用,第一日后找合伙人分錢;第二和甲方結賬時,數目清晰。如果合伙人拿了工程我和甲方鑒訂固定總價合,在審計審減我的工程量,這合理嗎?
在工程中,往往甲方發包時漏項,承包方漏項的工程量做相關工程預算,那么在施工時需提出該部分工程量為合同外工程量,需以前簽證的形式上報,施工的過程中讓甲方確認增加工程量。 像你們這中形式,想在結算時追加這部分工程款,就必須讓甲方現場確認增加的工我們簽的乙方合同,在甲方工作,項目結束了,我們不是該離場了,甲方給我們的加班費(調休)按百分比發,這合理嗎
寫作思路:做到條理清楚、自然、明白,不雜亂,要傾注自己的思想感情,或探索人生真諦,或談論思想問題、治學精神,使讀者受到啟迪和教育。這樣的文章有了哲理,給予讀者的感受也就更加豐富了。正文內容:甲方: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因為合同糾紛,錢全部墊款沒有了,然后和甲方在爭執過程中,甲方不認賬
這種問題如果能有以下的證據,或許能有轉機:1、旁證,如果中間人和乙方的交易有第三方在場并能提供明確證明的話,或者乙方有當期發放工資或購買物資時能有人得知錢款來自該工程當期撥付款并提供證明的話,有可能被作為證據之一被采信。2、銀行賬目流水,如甲方不付工程款,逾期一年
首先,甲方沒有義務支付乙方拖欠的材料款,買賣合同具有相對性,他們應當找乙方支付貨款,找不到他們自行承擔損失。第二,乙方欠付的工資,甲方在應付乙方工程款范圍內應當支付。不能無限加大甲方的責任,即便有問題,也是乙方的問題。 原問題:《甲方欠工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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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