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媽媽結婚后購買的房子,現在爸爸去世了,奶奶辦理了放棄遺產的公證,房子現在還沒有辦理過戶,現在小姑起訴了公證處,說流程不合規,意在公證無效,好讓奶奶繼承房產。請問我們應該怎樣做?媽媽只有這一套房,奶奶要繼承的話需要賣房。請問我們如何做可以保住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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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爺爺去世后,口頭要求把爺爺奶奶住的房子給我,后來爺爺奶奶的子女也都公證了,但當時戶主是爺爺,現在奶奶過世了,房子在過戶給我的時候,公證處在確認的時候,爺爺奶奶的其中一個兒子反悔了,說當時放棄的是爺爺的房子,但現在戶主是奶奶了
如果用進行買賣的形式過戶,是可以,但需要交稅。在中國,遺產是不要交稅的。繼承很麻煩,難道買賣就不麻煩嗎?如果產權證是你爺爺的名字,在十多年前,還沒有什么共同財產的概念,在房產局的產權證上應該沒有你奶奶的名字。如果你爺爺愿意把房子給你,也不急奶奶去世了有一套房子要過戶給我爸,但是我爸名下有一套保障房請問要是芭芭拉繼承了奶奶的房子,那保障房會被收回嗎
你好: 1、你需要辦理你奶奶生前的房屋遺產繼承公證,依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上述房屋由你父親一個人來繼承權。那么你父親取得了上述房屋的所有權。公證處要收遺產2%的公證費,你付了上述費用之后,你到房管等爸爸在奶奶去世前,已經去世了,現在繼承奶奶的遺產
1. 在你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父親的遺產由你奶奶、你媽媽和你共同繼承;2. 在你奶奶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你可以代位繼承屬于你父親份額內的你奶奶的遺產;3.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爺爺去世,有房產,奶奶要辦理遺產繼承,父親和大伯均放棄繼承的話,房產本身有50%屬于奶奶,奶奶是否只用辦理另外50%的繼承手續?
法律保障每個公民合法權益,你小叔叔也是一樣,他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所以,必須找到他本人來簽字或是由他辦理授權委托,指定代理人行使他的權利。實在找不到,只有上法院申請,這一條路了。憑法院文書,辦理繼承。 原問題:《爺爺奶奶去世姑媽和大伯都放棄我爸爸去時候留下房產一套,現在想更名給母親。我同意,奶奶同意,爺爺去世了。但是公證處
首先你和你母親要一起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你母親要聲明放棄對這套房屋的繼承權。辦理繼承公證后,去銀行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由你承擔還款義務,如果你沒有還款能力的話,你母親也必須作為連帶責任人簽字。最后去房產交易那辦理產權轉移 原問題:《父親去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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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