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問題。和沒給我簽勞動合同。而是合作合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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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勞動關系的主體不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主體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與單位簽訂合同,主體是勞動者和用工單位。2、法律性質不同。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記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屬于勞動法調整范疇;而勞務合同(如承攬、加工、運送合同等),是建立民事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3、合同的內容不同。勞動合同的內容約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勞動條件,職工完成的工作是整個勞動過程中的一部分,而勞務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并不一定為另一方當事人提供勞動條件。4、確定報酬的原則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與質量給付勞動報酬,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而在勞務合同中,勞動報酬一般是按等價有償的原則付酬。5、保障不同。與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法律法規不完善,很難保證勞動者的權益。 原問題:《公司不給勞動合同給我簽而是給勞務公司的合同給我簽我不簽!》回復于 2022-12-01 1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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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中介簽了勞動合同,但沒和廠簽
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有與勞動者簽企業沒有給我簽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自今年元旦開始一個月內用人單位應當與至今未簽訂合同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從二月份開始按照新法規定執行,即從今年元旦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你要求周六的加班費支付是需要證據的,如考勤卡等材料,這樣勞動部門才能要求單位支付你公司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簽推廣合作合同,不給交保險合法嗎?
你們單位違反勞動法的地方:一、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二、不給員工辦理社保關系。三、工作時間超過勞動法規定的時間。四、加班時間超長,而且不給加班工資。五、國家法定節假日不安規定給員工放假或補發節日加班工資。這么多違反勞動法的地方,完全可以到當老板要簽合作合同
具體什么情況?可以點擊頭像選擇電話咨詢方式詳細溝通一下。勞動合同補簽問題
原問題:《勞動合同 是否可以補簽》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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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