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在定點醫院治療后讓出院保守治療,1個月后我到另一家定點醫院復查,檢查結果與首診醫院有出入要求動手術進一步治療,通知單位后,他們說材料已提交,不好辦,至今沒有辦,我還等著治療,我能還享受工傷治療嗎?我能換定點醫院嗎?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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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傷在指定的定點醫院治療,怎么去取證證明當事人跟公司存在勞務關系。
確認勞動關系有很多途徑,1、公司發放工資的簽字表;2、公司的工作證;3、公司為員工參加其他社會保險或者商業保險的繳費單;4、公司其他員工的證人證言。如以上幾點都不能實現,那就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勞動關系。 工傷事實的取證這我是上班時間鼻子骨折了,進行了二次治療,醫院不是工傷定點醫院,現在單位不給我報銷住院費,我怎么才要回來呢?
員工出現工傷事故,休息時間是根據 醫院開具的醫囑來確定的,在醫院開具的疾病證明書休息時間到期,員工就應該到單位上班。如果員工還不能上班的情況下,可以到醫院進行復查,根據醫院的醫囑進行休息,如果醫院不再開具疾病證明書,員工是需要正常上班的。員腳后跟骨折沒移位,保守治療能評傷殘嗎
勞動者跟骨骨折保守治療能不能鑒定10級傷殘需要由當地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勞動者的受傷程度和受傷部位進行綜合的評定,以最終的傷殘鑒定結論為準。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我現在工傷在醫院康復治療,單位要我開病假條?合法?
我覺得人社廳應該設立一個人性化窗口,只要工傷認定書下來,根據病情一周內先給一個初定的工傷休假期欞據病可申請廷長假期,現在是先申請工傷傷殘等級下來才能申請假期,太不方便了! 原問題:《工傷住院期間,單位需要在醫院開病假條,是否合理。在院期間,在醫院治療后 病情嚴重
換一家醫院看看,有些病確實是會不及時治療而變成嚴重的,如果治療的醫院沒有問題,一般是沒有問題的,但也要知道,每個人的身體病癥,不會一樣,有些病也有可能治不好,這也是有的。但說,醫院把病治嚴重了,這種可能不會有才對。 原問題:《請問一下我本來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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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