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發行的債券訴訟時效是三年,應當從什么時間算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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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發行法律服務費大用
我的印象中,新準則下,發行債券的直接相關費用是記在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發行債券屬于金融負債,直接相關費用應當計入攤余成本在債券存續期間內按實際利率法攤銷。這樣做相對于以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相比,能夠更為公允準確地反映債券每一期實際產生的利醫保補發從什么時間算起
交靈活就業醫療保險的話你的情況從2012年10月份開始補繳10%比例繳費321.1元/月6.8%比例218.42元/月再加上大額醫療保險每月八元4月到12月共計9個月,8*9=72元。如果你交社區的居民醫療保險就不需要補錢,每年493元。欠條起訴期限是從約定還款日算起,還是簽定日期算
是前者不是后者。到期不還才會引起訴訟,還沒有到期,自然無從判斷借款人會不會違約。 嚴格講,是“知道你的權益收到損害之日算起”,就是如果雙方有溝通協商,同意稍晚幾天還款,應該再推遲幾天。 原問題:《訴訟時效是約定的還款日期算起,還是借款日期算民事訴訟合同糾紛時效幾年是從簽合同那天算起么
民事訴訟時效的起算 民事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其中: “應當知道”:約定還款期限的,從期限屆滿之日起為應當知道之日。附條件的從條件成就之日起。 “知道”:知道具體的加害人之時。如甲被人從背后收到原告的離婚起訴書,被告應當在什么時間反訴最合適
首先,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反訴是指在一個已經開始的民事訴訟程序中,本訴的被告以本訴原告為被告,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與本訴有牽連的獨立的反請求。反訴是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則的重要體現,是本訴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權利,是保障本訴被告人民事權益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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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