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局,叫我去執行局,談被執行人的房子,我怎么說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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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您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執行若干規定》)第28條第1款規定:“申請執行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線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以下簡稱《執行期限規定》)第五條規定:“承辦人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索。”在執行法院立案之時就應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為了實現自己的利益應當盡力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雖然申請執行人自行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有諸多不便,但申請執行人在與被執行人進行民事交往活動中或多或少地掌握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申請執行人比執行人員更能了解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法院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時,強調申請執行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而不是“可以”,將有利于申請執行人保護自己的權利,有利于法院對案件的執行。但是,這并不意味著申請執行人不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就不予執行,根據《執行期限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于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法院應當進行調查。因此,申請執行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理應配合法院的工作,同時也有義務協助工作。而并非認為執行啟動后就和自己無關了而采取無所謂的態度。更不應該怪罪執行局,因為案件所屬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就那么幾個,然而需要執行的案件有上千起,申請執行人也應該提供線索、協助工作更快執行。 原問題:《執行局,讓我找被執行人和財產,找到了給他們打電話,請問執行局不調查怎么執行》回復于 2022-09-26 22: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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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局刻意包庇被執行人
法院是不負責幫您調查被執行人財產情況的。您必須自己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然后提交給法院執行局,法院執行局才能夠幫您執行回財物。現狀如此,有時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很無奈! 原問題:《被執行人故意躲避,對他的財產線索一無所知的情況下,能申請法執行局執行不了,每次找執行局,執行局都是電話和被執行人溝通。關鍵,電話溝通,被執行人也不怕呀
一、你對執行根本不了解,而且心態也有問題,如果不加以改變,恐怕永遠也執行不了了。二、法院找各種借口說執行不了,難道法院是為對方開的?法院何必找借口?不要亂猜想! 1、執行難,這是天下第一難。如果好執行,怎么會有這種說法? 2、法院內部有我們申請強行執行去執行局不去咋辦
既然申請執行了,法院執行局會執行對方的財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執行局要我提供被執行人財產已轉移的報告給法院
執行局的說法是對的,可以將已經立案執行的案件轉交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的法院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局拖延時間、不去找被執行人怎么辦?
您好,您可以提供財產線索給執行法官。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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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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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