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債裁定已下,債權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過戶,如何轉到其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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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裁定劃撥性質土地使用權以物抵債?
以物抵債,是指被執行人的財產經兩次司法拍賣、變賣后仍無法處置變現,經債權人同意,法院裁定將財產直接交付給債權人以抵償債務的行為,其法律依據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法院裁定以物抵重慶市法拍房第一拍流拍了,債權人和債務人共同協商同意以物抵債,債權人可不可以申請法院裁定過戶
經過三次拍賣流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2004)16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經不能再進行拍賣,但你可以申請以保留價抵債。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法釋你好房產拍賣第幾次可以以物抵債對于債權人來說
可以,但申請以物抵債只能在二次拍賣仍流拍后。 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的如下規定: 第二十六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拍賣破產財產多次流拍后,別除權債權人是否可以申請以物抵債?
可以,但申請以物抵債只能在二次拍賣仍流拍后。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的如下規定:第二十六條 拍賣時無人競買或者競買人的最高應價低于保留價,到場的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不申請以該次拍賣所定的保留價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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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