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7天,未簽勞動合同,工作第32天被告知有扣錢的規則,決定不做了,公司說自動離職沒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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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找你是公司員工證據《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2、找你每個月被扣400元的證據這個要你自己去找,可參照1或錄音取證等3、找公司支付雙倍工資差額、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4、找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以上問題,并且要求公司補交社保和住房公積金(五險一金)《勞動法》第73條、《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干規定》、《社會保險法征繳暫行條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僅供參考,具體建議找當地律師(沒錢請去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 原問題:《你好,我在公司工作十一個月,現在辭職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每個月扣四百元,現在向公司要錢,公...》回復于 2022-11-23 06: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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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勞動合同,不給離職工資。有對方說不給的聊天截圖,
沒簽勞動合同,自離了是有工資的,但是如果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 并參考如下法條 主張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五條離職未經批準,自動離職,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單方面拒發離職本月工資
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公司不發工資。沒有辦法。因為勞動法規定,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寫申請書。等待審核通過后辦理辭職手續。這是正常的程序。自動離職一般都不會發工資,公司沒有追究自離帶來的損失就算不錯了。 原問題:《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工作3年公司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工作三年視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第二個月起的雙倍工資,并補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員工離職 工資未結算 離職前 提前通知過 被算曠工 工作時未簽訂勞動合同
1·在未簽合同的情況下離職是否要提前一個月申請?2·在未簽合同的情況下是否隨時都可以離職?不知道你是在哪個地區,可能跨地區操作稍有不同,我的意見僅供你參考。一般而言,未簽書面合同,實際為公司工作,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因為沒有具體的履行期限工作五個月,公司未簽勞動合同,未買社保
進公司5個月了,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事前通知用人單位,要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補繳社保,支付補償金,可以要求從第二月開始的雙倍工資,若公司拒絕,勞動者可以憑能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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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