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輛租給別人現在聯系不上租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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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車輛租給別人但是聯系不上租車人
是盜竊行為。符合盜竊行為的特征。 1.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不讓人知曉的故意。 2.行為人實施的是不讓人知曉的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是以避開他人知道的方法獲得財物,這是行為人主觀上的故意在客觀上的反映。 3.竊取行為,主要是針對財產我車子經過別人介紹租給他人,現在介紹人聯系不上租我車子的想懶了
這就要看你對這個朋友的了解了,如果覺得他有可能是騙你的車(雖然這個方法極其幼稚)那就直接去報案就好,說清事情來源經過,警察自然會以一個罪名立案調查,你不用考慮自己編罪名報案。如果覺得有可能是騙也有可能是出了什么事,也可以報警協助調查,萬一他你好,別人借了我的錢,沒寫借條,現在也聯系不上
搜集借款的證據 協商不成 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節 起訴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我6月份租的轉租車位,現在業主找到我說租給我車位那人沒有付給他租金,現在聯系不到轉租人
關于小區停車位,國家并沒有出過相對細則的法規,因為小區停車位屬于共用部位,其產權一般都是屬于全體小區業主的,所以,如何使用、如何停放、如何收費、收多少錢,這樣的條文,國家把相關的權利都給了小區業主,讓小區業主自己做主,也就是要在業主大會上集別人欠賬,不還,聯系不上
遇到欠錢不還、現在電話聯系不上的問題,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但要保留好具體的證據,比如欠款欠條等,在經過多次查找還是無法無效的情況下,債權人就在訴訟時效之內向法院起訴處理。債權人之所以這樣做,一是可以中斷訴訟時效;二是法院可以根據案件的實際情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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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