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號的房貸現在能轉貸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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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建行的房貸利率轉換只要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辦理即可,通過智慧柜員機(STM)、營業網點柜臺和個貸中心辦理的,需要攜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原件;委托他人到營業網點柜臺和個貸中心辦理的,需要攜帶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公證委托書。利率轉換的范圍是2020年1月1日前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個人住房貸款(包括公積金組合貸款中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貸款可不轉換。擴展資料:轉換原則:1、經借貸雙方協商,可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LPR加點形成的浮動利率,或轉換為固定利率;2、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后不能再次轉換;3、等價轉換,轉換時點利率水平保持不變;4、借款人有多筆房貸的,需要逐筆辦理轉換;5、原借款合同有兩個(含)以上借款人,需所有借款人意見一致且辦理完成,才可完成轉換。 原問題:《建行的房貸利率轉換現在還沒有轉換不想轉換是不是到時候8月31號之前還能去辦?》回復于 2022-10-22 06: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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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轉貸罪法院判決的數據算嗎
高利轉貸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的;“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在2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在100萬元以上的。 原問題:《高利借貸轉高利放貸數額超越刑法判決是如何騙取公積金貸款進行高利轉貸違法嗎
1、客體上,本罪作為貸款犯罪之一,區別于貸款詐騙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對這筆貸款所有權的侵犯,因為行為人是有占有貸款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前者是對貸款使用權的侵犯,行為人編造虛假貸款項目申請貸款,只是為了高利轉貸以賺取高額利息差,并未有侵民間借貸涉嫌高利轉貸
1、客體上,本罪作為貸款犯罪之一,區別于貸款詐騙的一大特征就在于:后者是對這筆貸款所有權的侵犯,因為行為人是有占有貸款的主觀故意和客觀行為;前者是對貸款使用權的侵犯,行為人編造虛假貸款項目申請貸款,只是為了高利轉貸以賺取高額利息差,并未有侵咨詢關于高利轉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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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