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到了檢查院還有回旋的余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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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有挽救的余地,到了審查起訴階段,可以申請不予起訴的意見,具體看檢察院那邊根據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材料審核是否達到起訴的證明標準。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第一百七十條:人民檢察院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監察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需要補充核實的,應當退回監察機關補充調查,必要時可以自行補充偵查。 對于監察機關移送起訴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動解除。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內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的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 原問題:《案子到了檢察院還有挽救的余地嗎》回復于 2022-05-19 0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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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到了檢查院能取保嘛
可以的。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刑事案件己到檢查院了
一般情況下,和解只能對民事賠償部分進行和解,不會從根本上影響刑事訴訟的進行,但民事部分的和解對被告人的量刑是會產生影響的。比如:輕傷害案件,被害人表示諒解,就有可能判緩刑、檢察機關作不起訴決定或法院判決免予刑事處罰,如果不諒解,就很難有上述在嗎,請問一個已經判刑的案件還有改變的余地嗎
受害人不控告,一般不會立案,除非象殺人這種嚴重的刑案 原問題:《沒有立案的刑事案件還有挽回余地嗎》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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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