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制定統一加班工資(不按工資多少),是否可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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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休假日與休息日有什么不同? 200%與300%如何確定? 休息日簡單地說就是雙休日,它是常規的休息時間。而休假日,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節假日。在我國就是,“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和春節。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標準也就不同了。按《勞動法》規定,“黃金周”前3天,300%。即在1日、2日、3日加班的企業員工,企業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前3天是法定休假日。 “黃金周”后4天,200%。在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企業安排員工補休的,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企業不另外安排補休,員工可要求企業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后4天是休息日。 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按規定,企業除了應當補足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外,還要按不足部分的25%支付補償金。 “補休”了還能拿加班工資嗎? 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不能以安排補休代替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休假是勞動者享有的權利,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安排了補休可以不再支付加班工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時,則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 所以,“黃金周”前三天加班一定要“補錢”,后四天可以“補休”。 計算基數知多少? 全日工:月基本工資/20.92×加班天數×200%或300%;小時工:日工資除以8小時。 舉個例子:小張每月工資1600元。如果小張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里說明了,小張工作崗位的工資標準是1500元的,按照1500元折算為日工資計算。如果,小張與所在單位沒有約定崗位月工資,可以按照每月收入1600元的70%計算。即,1600元×70%/20.92×加班天數×200%或300%。 單位可以自定計算標準嗎? 用人單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資的計算標準,但必須比法律規定的更高。 工資,包括加班工資的法律規定,屬于勞動規范的基準法規定。簡單地說,基準法就是“底線”,高不限、低不許。150%、200%、300%,這三個延長工時的工資支付標準,是國家制訂的最低支付標準,任何用人單位都可以制訂符合自身特點的工資支付標準,但只能比法定標準更高不能低。 過節費可以抵沖加班工資嗎? 過節費與加班工資完全是兩回事,不能相互抵沖。過節費帶有福利性質,它雖然也屬于工資的組成部分,但用人單位支付過節費并無須勞動者提供額外工作。 拒絕加班扣工資允許嗎?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克扣工資。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但在特殊條件下,單位要求加班員工不能拒絕: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帶回家算加班嗎? 現代辦公室里的許多工作都可以帶到家里繼續做,那么“黃金周”在家工作的人拿得到工資嗎?這要分兩種情況看: 1.自愿工作的不屬于加班。2.有證據證明工作為單位安排就屬于加班。比如,小王的主管總是在放長假前,要他在長假結束后交一份企劃書。這實際上是間接要求小王不得不在長假期間留出時間完成工作,變相地延長了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屬于加班。 特殊工時如何計算? 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由企業安排加班的,應通過調整計件單價支付加班工資,即1日、2日、3日加班的,計件單價應不低于平時的300%。4日、5日、6日、7日加班的,計件單價應不低于平時的200%。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當視為延長工作時間。由企業安排在1日、2日、3日加班的,企業也應按不低于平時日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但其他時間,一律按150%執行。 外來工享受加班工資嗎? 節假日總有眾多外來務工者堅守在工作第一線,對于他們應該與本地職工同樣享受節假日加薪待遇。在“黃金周”的前3天按照300%計算,后4天按照200%計算。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家政服務和保姆并不在此列。由于按照目前的法律規定,他們尚不屬于勞動法的適用范圍,所以還不能享有節假日加班加薪待遇。 是違法的,去勞動局投訴 原問題:《單位對法定假日加班的員工不按勞動法支付工資,是否屬于違法?》回復于 2022-11-07 10: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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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克扣工資 加班費不按加班算
勞動者加班老板不給加班費是不合法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期間的加班費。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北京企業加班費不按2320計算違法嗎
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加班工資是按基本工資算還是包括獎金也算
加班費一般按照月工資計算,不含津貼和獎金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公司要你通班,還不按1.5倍的加班工時算一算工資。也就是你正常上班的時間工資是多少?你加班的時間工資也是多少?
勞動法規定每天只能上8小時,超出的算是加班,但是加班也不能超過36小時!如果是每天都是這樣的話,應該算加班.國家規定一個星期是四十個工作時間.超出的時間當然應該算作加班,并且還應按勞動法的標準付予加班費或調休。難說,國家不會在這個上面為你做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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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