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你通班,還不按1.5倍的加班工時算一算工資。也就是你正常上班的時間工資是多少?你加班的時間工資也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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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法規定每天只能上8小時,超出的算是加班,但是加班也不能超過36小時!如果是每天都是這樣的話,應該算加班.國家規定一個星期是四十個工作時間.超出的時間當然應該算作加班,并且還應按勞動法的標準付予加班費或調休。難說,國家不會在這個上面為你做主的。你要么就委曲求全,要么就炒公司的魷魚。每天超過8個鐘都算加班,找老板加薪去,要不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不知道你的企業特點,無法簡單地說是否“上班時間已經超出國家法定上班時間,”。但無論怎樣都應算加班。 原問題:《我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為12個小時,超出的算加班嗎????》回復于 2022-10-22 0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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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制定統一加班工資(不按工資多少),是否可行!
休假日與休息日有什么不同? 200%與300%如何確定? 休息日簡單地說就是雙休日,它是常規的休息時間。而休假日,也就是一般所說的節假日。在我國就是,“五一”勞動節、“十一”國慶節和春節。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標準也就加班工資是按基本工資算還是包括獎金也算
加班費一般按照月工資計算,不含津貼和獎金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公司加班不給加班工資 公司加班不給加班工資
勞動法加班規定 《勞動法》第36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第41條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上班時間超過8小時剩下的時間算加班嗎
超過8小時是否算加班,要看實行的什么工時制度。 按勞動法規的規定,我國現行執行三種工時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標準工時制是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時制度。 綜合計算工時老板克扣工資 加班費不按加班算
勞動者加班老板不給加班費是不合法的,對于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加班期間的加班費。如何申請勞動仲裁: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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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