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保證合同有瑕疵,債權人起訴,法院認為不是保證合同,駁回讓被告承擔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之后以承諾書(不認為是保證合同)是債務加入為由再次起訴,算是重復訴訟嗎(起訴第一次的被告/起訴原債務人/同時起訴兩個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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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僅起訴債務人的,是否追加保證人參加訴訟,法院可以自行決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六十六條: 因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保證合同約定為一般保證,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以只列被保證人為被告。《擔保法解釋》第一百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向債務人和保證人一并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但是,應當在判決書中明確在對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后仍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第一百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將債務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也可以將債務人和保證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原問題:《有保證人的借款合同訴訟中債權人只起訴債務人法院是否主動追加保證人為被告》回復于 2022-12-14 08:46:22
相似問題解答
請問補充協議的保證人和原合同的保證人一樣,原合同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那么補充協議也默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嗎?
首先要明確,擔保的時間有多長。如果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時間的,擔保的效力只有6個月,從還錢的最后期限開始算起。如果約定時間的,一般按照約定時間擔保,但是如果約定說擔保直到還完錢才結束,法律規定只擔保2年。所以,如果你的這個擔保合同中沒有約定時間民間借貸,我是保證人,是否可以要求法院調查債權人及債務人的資產狀況資金來源
作為民間借貸的擔保人,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即如果是連帶擔保的,借款到期之后,銀行可以選擇要求借款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約定一般擔保的,在欠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合同訴訟時效時間
保證合同是為了保證主合同的履行而訂立的,由保證人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是從合同,有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形式。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適用一般訴訟時效,也就是三年。但是由于保證合同是個從合同,這個三年受讓債權人起訴原債務人屬于什么類型案件呢
1、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只要轉讓是合法的,則受讓人有權起訴債務人要求還債; 2、法律依據: 1)《合同法》 第七十九條 【債權的轉讓】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關于原告要求被告秦某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請求,本案中二被告于2015年年初為原告出具的《還款計劃》,明確約定了最晚還款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雙方在該合同中并未約定保證期間,原告未提交其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秦某某主張過權利的證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的規定。故對原告要求秦某某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秦某某有償還義務嗎?
現實生活中,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為他人提供保證擔保的情況時有發生,那么,此擔保之債是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能否要求夫妻另一方共同承擔保證責任?對此問題,審判實踐中存在爭議,判決亦有不同。筆者認為,應分情況具體分析: 從夫妻共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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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