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質詢一下,公司勞務派遣合同人員和正式合同人員的年假和陪產假待遇一樣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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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可以的!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五十萬元。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第三節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原問題:《勞務派遣員工能和正式員工一樣享受年假嗎?》回復于 2022-11-27 13: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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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中介簽了一個臨時勞務派遣合同,中介把我送到一個地方,那里有勞務派遣公司,中介和勞務派遣公司不是一家的,和勞務派遣公司又簽了合同,和中介簽的工資高,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低,中介說中間差價他們補,和中介簽的合同有用嗎
個人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拿不到的吧,我覺得一般正規中介是不會提前收費用的,提前收取費用的在我看來都是騙子和黑中介,建議你還是多看看多了解一下,不要被騙了時間,又騙了金錢。 原問題:《中介介紹的工作,但是和另一個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中介承諾中介正式合同工,公司強制給轉勞務派遣,現有之前跟公司簽署的勞務合同,
你有2個選擇:1、同意,這最簡單,改簽派遣合同就行。2、不同意,公司任慫的話,你就保住了正式合同,但也可能面臨著合同到期時公司跟你終止正式勞動合同,如果公司不認慫的話,你又堅決不簽勞務派遣合同的話,通常就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一般每工作滿您好,咨詢下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的待遇問題
企業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正式員工待遇的不同之處:兩者應該施行同工同酬勞務派遣公司的收取的費用是用工單位的管理費,不存在克扣工資的問題。因為用工單位應發給你的工資交給勞務公司,如果勞務公司克扣一部分的話,你就少拿了,會直接影響到你的工作情緒,甚勞務派遣合同想咨詢一下
我不在里面工作。但我知道勞務派遣合同就是用工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首先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之后由勞務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單位招聘員工進行派遣。呵呵,百度的,自己理解吧!除非以后找點關系混個編制,不然沒什么! 原問題:《本人本科生,有個五十五所的工作公司規定年假和產假之間間隔5個月,合法嗎
員工休了3個?月產假,她還享有當年年假嗎?產假與年假沖突嗎?這是許多工作女性所關心的問題。有的單位以年假規定:“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為由,不給休產假的女職工年假,這樣有道理嗎? 針對這一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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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