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今年12月底到期,不續簽了,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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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合同到期,有補償嗎
對方是否愿意按照原合同條件繼續簽約 你不簽沒有 如果您這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您需要準備起訴狀 和證據材料 您好如果您想獲得更加詳細的服務包括具體詳細的解答您的疑問、如何起草起訴狀,準備證據材料、訴訟時間流程等相關法律問題,請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勞務合同到期不續,12年如何賠償
你工作滿十年,實際上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你沒有要求,就等于放棄了這個權力。勞動合同到期,在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表示不續簽的情況下,你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那么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被告知轉簽用工單位,不同意也沒補償
用工單位通知你不再續簽,作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沒有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就無法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離職的經濟補償,如果勞務派遣公司也通知過,無論是口頭還是書面,均可前往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派遣”一詞并不適用于解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的法我和中介簽了一個臨時勞務派遣合同,中介把我送到一個地方,那里有勞務派遣公司,中介和勞務派遣公司不是一家的,和勞務派遣公司又簽了合同,和中介簽的工資高,和勞務派遣公司簽的低,中介說中間差價他們補,和中介簽的合同有用嗎
個人覺得這種情況應該是拿不到的吧,我覺得一般正規中介是不會提前收費用的,提前收取費用的在我看來都是騙子和黑中介,建議你還是多看看多了解一下,不要被騙了時間,又騙了金錢。 原問題:《中介介紹的工作,但是和另一個勞務派遣公司簽的合同中介承諾中介勞務派遣合同到期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到期終止的,勞動者享有經濟補償金,應該由用人單位也就是勞務派遣公司支付,也就是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個單位。 因為,勞務派遣公司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公司應該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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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