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到期不續,12年如何賠償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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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你工作滿十年,實際上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你沒有要求,就等于放棄了這個權力。勞動合同到期,在用人單位沒有明確表示不續簽的情況下,你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不續簽合同的,那么應當按照你從2008.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日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滿二年不滿二年半的工齡支付你二個半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你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因單位原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那么至少需要支付你12個月工資。 原問題:《工作12年合同到期了我不再續簽了,可得到什么補償,金額是多少?》回復于 2022-08-26 08: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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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勞務合同到期不續簽
1)這屬于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合同終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工作1年補償1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補償0.5個月。工作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算。所以你這個應該補償2.5個月工資。 2)依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月工資是指勞個人與個人簽合同是屬勞務合同嗎?合同到期不續簽需付對方賠償金嗎
勞務工合同到期后不存在賠償的問題,除非有一方違約未盡合同義務,那需要舉證,訴至法院要求自己的權益,就算勞動合同正常到期后也是沒有所謂的賠償的,只有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不續約的應支付補償金,補償金也不是賠償金,一字之差意義完全不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如何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1、公司維持或者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約單位需要賠償嗎?如需要如何計算
單位需要支付補償金合同到期不續聘 合同到期不續聘 怎么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您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已滿十年,只要您愿意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應當根據您的選擇,同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果拒絕,依法應當視為雙方已經成立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不僅負有繼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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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