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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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勞動者想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或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用人單位出現違法行為的時候,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原問題:《如何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回復于 2022-12-13 19: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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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口頭解除勞動關系
展開全部若雙方無爭議,口頭解除,再辦理離職手續,是沒有問題的。若這種解除發生爭議,作為勞動者一方,就需要證明是單位解除,而不是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口頭的東西很難證明,除非你有完整的錄音。口頭解除勞動合同,在實際操作中,對勞動者是一個陷阱我要勞動維權,公司無故放假解除勞動關系
你好!可以點我頭像,進行專業的一對一法律咨詢(有問必答)與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關系上有爭議,導致了勞動者訴訟
你好: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們要客觀一點 呵呵勞動法在保護職工的同時,也是保護企業的,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而你不認可(如經裁定確實是違法解除),你還是公司的員工,受單位制度的制約,同時呢《勞動法》賦予單位工資按勞分配的權力,由于單位的錯誤與公司的勞動關系確定
事實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從事實勞動關系產生的原因來分析,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從勞動關系建立一開始,就沒有按照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而產生的事實勞動關系;一是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訂而產生的事實勞動公司強制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申請勞動仲裁
需要交辭職通知書,可以不履行辭職期限規定。即交辭職通知可以直接要求辦結工資和相關手續,索取補償金等,如果企業不配合或拒絕, 你可以將情況寫成書面的東西,帶上能證明你是公司員工的證據,比如勞動合同、有公司名稱的工衣、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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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