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子,買家首付不夠需要做高房價,賣方和中介要求我們簽一份已經收到首付款的合同,實際上我們沒有收到,合同我們還沒有簽,我們怎樣才能規避風險,防止買方沒有貸下款來要求我們償還未付的首付款
相似問題解答
您好,我想咨詢二手房交易糾紛的問題。 我是賣方。 1、中介為逃避責任他們把“定金合同”修改成“房屋買賣合同”,引領我們在微信上文字確認。這個合同有效嗎? 2、買家通過中介付了4萬元定金,卻并沒有按照合同履行打首付款的義務。我可以要求接觸合同嗎? 3、中介錄了條通話錄音,里面沒有直呼我方姓名,只是口頭草草的說了交易方式,但是錄音在前,書面合同在后,且錄音與書面合同內容相抵觸,請問以哪個為準?錄音有效嗎? 4、書面合同明確寫著1月16號買方銀行轉帳25萬首付款;余款以公積金代款方式支付;等我方收到房屋全款再交房給買方。目前現在我只收到4萬定金,并沒有收到首付款,更沒有收到余款。可是合同卻要求我們1
如何避免糾紛并確保二手房買賣定金合同有效成立?就必須要先了解什么是定金,所謂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廠沒有與我們簽合同,中介公司與我們簽的合同沒有蓋章,而且簽的那個合同名字與現在的廠名不符,該怎么辦?
我國勞動合同法這么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 原問題:《我是一個中介人把我沒有簽合同 沒有面簽 退定金和首付款
簽訂了購房合同,付了首付和定金,就是合法有效的,不想要了,也是不能退房的。如果退房,必須對方同意。即使對方同意退房,估計買房人也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賣房人的損失。《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有員工告我們沒有簽勞動合同
這是仲裁程序,若無果,接下來才是上法院。公司變更地址,你們又未辭退以上員工,這一點講,你們沒有責任。未簽合同或交保險,是該勞動部門追究你們的責任。給你支一招:上面的事實你都承認,把這個糾紛就在仲裁程序解決,不用請律師。正因為公司要變更地址,買家簽了合同沒錢,逾期交首付款,賣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賠償嗎
1、開發商扣除違約金后退還剩余的首付款;2、依據為你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3、違約金數額是不是余款*3%,需要根據你們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計算。你可以將你的合同中關于違約責任的條款 發給我 ,我幫你計算一下。歡迎登陸威海律師在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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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