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買房捆綁銷售車位,答應給業主車位辦證,屬于違法行為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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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捆綁銷售車位違法嗎?
首先,物業費和車位費不能捆綁收取;其次,在同等條件下,原來租用車位的業主,對車位的租賃有優先權;最后,如果該小區車位屬于業主共有,那么物業只能收取車位管理費,租賃的收益應由全體業主享有,如果小區車位屬于開發商所有,那么物業無權出售停車位。買房時捆綁銷售地下停車位,交了地下產品排號金,車位交付時,屬于人防車位,不想要,想退排號金
法律上講,沒簽合同不存在違約金的問題。但人家掌握不簽合同的權力,會要求你先交違約金,或把違約金算在合同價款里簽合同,你和對方協商一下,怎么處理都沒問題。 原問題:《買房的時候順便交了一個停車位的定金,停車位也要交尾款了,覺得停車位不劃算,停開發商車位降價銷售
查看當時買賣合同是否有保價條款,在多久范圍之內保價,如果有的話,可以跟開發商溝通退差價,合同條款無保價的話,那車位降價供應商不愿退也沒有別的辦法,因為這個不屬于她們的責任了可以想開一點,比如買房子,買的房子以后可能會升值,也有可能會貶值,無開發商綁定銷售車位,無產權的,合法嗎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法學理論,一般認為,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車位屬于全體業主所有,開發商無權出售:1、開發商在計算公攤面積時已把地下車位的建筑面積計算在內的;2、開發商把建在地下車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開發成本之內的;3、根據國家法律或當地政府規開發商銷售人防車位
地下室只有經過規劃局批準并且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上面有編號記載的車位、車庫才可以單獨辦理產權,因此可以出售。否則有可能屬于公攤的范圍,可以在不影響通行的情況下出租,租金收入必須用于物業管理,補貼物業費收入的虧空。 原問題:《開發商可以賣人防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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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