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領導強行要求過年加班.不加班要求員工自己填寫離職報告.有這段談話的錄音.請問可以去勞動仲裁直接與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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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用人單位不許勞動者請假,非要員工寫辭職報告自行離職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酒店回家過年的員工不許請假非要員工寫辭職報告自行離職這種做法合法嗎?我們是否應該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回復于 2023-01-05 04: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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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年加班未付加班費,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賠償嗎?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復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后,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公司要求員工強制加班如果不加班就考核罰錢
公司強制加班,肯定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建議你先跟上級領導溝通; 如果溝通不成,可以拿出勞動合同與他談; 也可以拿勞動合同去告公司; 不去加班就罰款,同樣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具體建議參考2.3.4條。 如果談不攏又嫌告公司太麻煩的話,也可以要求公司賠償加班費
實名舉報、復印考勤表、錄音、錄像、找證人……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離職公司拖欠工資有賠償嗎,公司強制加班仲裁需要證據嗎,強制加班不給加班費離職有賠償嗎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后去你公司調查了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公司要求強制加班
1、“用人單位強制加班”:(1)如果你不愿意加班,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匿名舉報、請求查處。(2)如果你還能忍受加班、只是想索要加班費:可以收集好你加班多長時間、是平時加班還是法定節假日加班、還是雙休日加班的證據:離廠后可以索要加班費和補償相關法律熱點
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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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