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同里有些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一般年底發績效。然后我22年12月31號離職了,公司說發績效需要在職,但是合同里沒有寫需要在職,現在不想給寫在合同里的績效。勞動仲裁能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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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年底發
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政策在一年內只能使用一次,你既然今年6月份已經使用了,12月份不能再使用。如果要在12月份發放績效工資,只能與12月份的工資合并計算一個月的所得稅。 原問題:《扣的績效工資年底一次性發放,應該交個人所得稅嗎》我的工資被分解成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現在我離職,他克扣我的績效工資,請問這合理嗎
崗位工資 和 績效工資 被無辜扣除,這一點不應該,應該把基本工資、績效、崗位、其他補助一塊兒作為 “收入”來計算。(若有 全勤獎,那么這個被扣除可以理解),至于獎金,看合同約定,若沒有約定,公司就是不給,那也沒辦法,獎金不屬于“工資”范疇。你好,我們公司工資主要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員工產假不發績效工資只發基本工資可以嗎
臨時更改工資結構,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減少的,勞動者可以不同意該方案。所有的勞動合同必須一式兩份且有勞動局的公證蓋章,這樣的才生效,如須修改時必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以附頁的形式簽署再到勞動局公證蓋章才有效. 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公司克扣績效工資,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具體績效工資標準,可以以此為由說公司克扣工資違法,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首先,勞動報酬中的基本工資是一定要在勞動合同中寫明的。因為根據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其次,勞動合同不約定績效工資和獎金的標準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勞動合同中說明浮動工資部分按企業薪酬制度執行既可。事實上,績您好,勞動合同沒有規定績效工資具體考核辦法。公司通過不合理方式績效工資全部扣除。這是合法的嗎
看合同中的工資是否分為基本工資 繼續工資之類的結構。還要看公司規章制度相關的規定。因工資產生爭議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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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